身死家室富
出自先秦佚名《優(yōu)孟歌》:
山居耕田苦。
難以得食。
起而為吏。
身貪鄙者余財(cái)。
不顧恥辱。
身死家室富。
又恐受賕枉法為奸觸大罪。
身死而家滅。
貪吏安可為也。
念為廉吏。
奉法守職。
竟死不敢為非。
廉吏安可為也。
注釋參考
家室
家室 (jiāshì) 妻子或配偶 wife 家屬 family 住宅;房子 house 殺賊護(hù)家室。——清· 邵長(zhǎng)蘅《青門(mén)剩稿》佚名名句,優(yōu)孟歌名句。注釋由系統(tǒng)生成,僅供參考
- 自詒——— 陸游〔宋代〕
- 清平樂(lè)——— 曹勛〔宋代〕
- 秋日有懷——— 姚合〔唐代〕
- 公子行——— 周繇〔唐代〕
- 回吳信可謝寄唐人詩(shī)——— 陳宓〔宋代〕
- 和張王臣登清斯亭韻三首——— 廖行之〔宋代〕
- 次韻朱少章蘆橋柳橋二首——— 晃沖之〔宋代〕
- 滿江紅(和吳毅夫送行)——— 吳泳〔宋代〕
- 留題徐真君祠堂東西二室——— 許將〔宋代〕
- 在伯沅陵俱和前詩(shī)復(fù)次韻五首——— 趙蕃〔宋代〕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