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遺補闕
詞典解釋
(1).補正別人的缺點過失。 漢 司馬遷 《報任少卿書》:“所以自惟:上之不能納忠効信,有奇策才力之譽,自結(jié)明主;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,招賢進能,顯巖穴之士。”《三國志·吳志·吳主傳》:“盡言直諫,所望諸君;拾遺補闕,孤亦望之?!?b>《新唐書·虞世南傳》:“ 世南 於我猶一體,拾遺補闕,無日忘之,蓋當代名臣,人倫準的。” 清 姚鼐 《翰林論》:“為天子侍從之臣,拾遺補闕,其常任也?!?/p>
(2).采錄遺逸的事跡。 清 章學誠 《文史通義·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(xù)鑒書》:“ 宋 元 編年之役,垂二十年,始得粗就隱括,拾遺補闕,商榷繁簡,不無搔首苦心。”
遺:遺漏;闕:過失。補充旁人所遺漏的事物。拾遺補闕出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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